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标准是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手段。近年来,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一批质量标准相关实验室相继设立,在提升质量水平、促进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国家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中对质量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力争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掌握质量技术的最新发展方向,突破一批检验检测新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制一批智能化高端检测设备,形成一批重点产业标准及认证方法,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基本建成同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与安全保障相适应的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的良性发展局面。
《指导意见》提出,把准功能定位。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围绕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领域,开展质量政策、质量科学、共性质量工程技术、标准(标准样品)实验验证、计量检测技术、方法和测试装备研究、产品安全评估和监管技术等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发挥质量标准支撑引领作用。
《指导意见》强调,建立“进退”机制。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大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采取产学研用合作模式,通过自上而下定向设立与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建设。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或阶段性评价,建立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进退”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强考核验收。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检查整体运行状况和建设目标、考核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促进其加强能力建设。对不符合建设与运行要求的,给予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则取消其资格。